📍 沈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2026/04/30 1.7w 阅读 241 点赞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相关规定,现对刘忠贵等477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邮编:110000;联系电话:024-22842282

附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xls


沈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