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大东区柳林街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瀚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瀚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柳林街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二、沈阳市大东区辽宁省肿瘤医院新建地下停车场和人防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省肿瘤医院新建地下停车场和人防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三、沈阳市大东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二)建筑17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翰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翰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2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二)建筑17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四、沈阳市大东区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一期)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一期)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五、沈阳市铁西区沈阳恩斯克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铁西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铁西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恩斯克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73026(铁西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十一街1-92号-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沈阳市沈河区沈阳招商银行大厦改造工程精装修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招商银行大厦改造工程精装修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87号-沈河区信访局
七、沈阳市于洪区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八、沈阳市大东区浑北环城水系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市绿化造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市绿化造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省沈阳市浑北环城水系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九、沈阳市大东区新开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市绿化造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市绿化造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省沈阳市新开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