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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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承接沈阳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商业银行名单(第一批)的公告(2026/03/03)

2026/02/28 7.0k 阅读 145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5〕48号)相关规定,市民政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将上级民政部门确定承接存管业务的银行名单(第一批)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工商银行

2. 招商银行

3. 兴业银行

4. 中国建设银行

5. 交通银行

6. 华夏银行

7. 浦发银行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9. 中国银行

10. 中国农业银行

11. 平安银行

12. 中信银行

13. 中国光大银行

14. 广发银行

15. 民生银行

16. 盛京银行

17. 渤海银行

特此公告。

 

 

 

 

                           沈阳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