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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沈阳市大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一)工程-施工2标段等7个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2026/02/12 8.4k 阅读 414 点赞

一、沈阳市大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一)工程-施工2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一)工程-施工2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8-6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沈阳市大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四)工程-配套2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四)工程-配套2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8-6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沈阳市大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四)工程-配套3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华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华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四)工程-配套3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8-6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沈阳市大东区2023年老旧小区房屋本体改造项目-建筑11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4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房屋本体改造项目-建筑11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8-6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五、沈阳市大东区2023年老旧小区房屋本体改造项目-建筑10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2024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房屋本体改造项目-建筑10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8-6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沈阳市沈河区佳和新城十二期54#-57#、62#楼及E4车库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佳和新城十二期54#-57#、62#楼及E4车库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87号-沈河区信访局


七、沈阳市沈河区佳和新城(三期-1)47#、51#、52#、53#楼及通道A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大连泛华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大连泛华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佳和新城(三期-1)47#、51#、52#、53#楼及通道A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87号-沈河区信访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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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