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沈阳仕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序号 | 许可证号 | 机构名称 |
1 | 辽A20210606 | 沈阳仕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2 | 辽A20211479 | 沈阳市伯渡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3 | 辽A20211487 | 沈阳昂彻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