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参加2024年7月5日鉴定的何丰革等75人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体现劳动能力鉴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公示期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沈阳市人社部门举报。咨询电话:024-22899339 举报电话:024-31401080。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参加2024年7月5日鉴定的何丰革等75人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体现劳动能力鉴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公示期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沈阳市人社部门举报。咨询电话:024-22899339 举报电话:024-31401080。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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