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规定,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沈阳鼎汇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沈阳鼎汇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凤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3583868505A。该公司在铁西区某项目中,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60万元。2024年1月10日,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执行改正指令。2024年1月24日,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7年1月23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