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钱是公司出的,车的名字是你的,每月按比例赚取租赁费,“担名买车,稳赚不赔”,你心动了吗?


2024年12月4日,法库县五台子派出所接到居民董女士报警,她以“担名买车”方式,购买了两台二手车供租赁公司使用,公司承诺每月返还车辆租赁费用。“对方说帮我每月还车贷,现在人和车都不见了!两台车我花了30多万,每月7000元还款,我得还4年多!”董女士越说越激动,为了还贷款,董女士卖掉了自家车库和一处门市。
五台子派出所、刑警大队、便衣大队联合行动,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先后在铁岭市和佳木斯市找到了两台被骗车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于某在2015年和2017年,以同样方式作案2起,并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从立案到破案仅20天,车辆失而复得,董女士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担名买车”诱惑多,掉入陷阱任宰割,警方介入解“套路”,天上掉馅饼信不得!
来源 法库县局
通讯员 刘一卫
编辑 张晓蒙 陶达
校对 王维
责编 杜斯文
审核 胥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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