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做好2021年新建住宅小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作,确保配套工程与项目交付同步完成,现收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三环内(不含财税独立区)及皇姑区(首府新区)三环内新建住宅小区项目。
二、申请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需求申请书(内容明确需要配套的内容、项目开竣工时间、雨(污)水排量需求等)。
(二)配套费缴纳收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请有配套需求的开发企业提报上述材料到市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6日
(联系人:申岩松,联系电话:22564790、1869885716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