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沈政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公众参与度,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现将由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起草的《沈阳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及代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期望社会各界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13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市场监管处(邮编:110825)。
2.通过传真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024-22565156。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yjwscc@126.com。
附件:《沈阳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及代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