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于洪区民政局、于洪区教育局联合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于9月24、25日先后走进于洪区高力小学、于洪小学两所学校开展了“成长护航、与法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向同学们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和绘本等宣传品600份。

(于洪小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现场)
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于洪区民政局,于洪区教育局安全科相关领导及高力小学全体师生、于洪小学部分年级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两所学校校长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同学们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法律的忠实拥护者、模范遵守者、自觉践行者和积极传播者。随后,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于洪区民政局相关同志分别倡议每一位学生都能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校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并向学生赠送图书,以实际行动关爱青少年成长,激励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邢蓉科长讲话)

(高力小学宣传活动现场)
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宣讲老师针对校园欺凌问题,结合小学生的身心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并与同学们一起探讨“怎样预防校园欺凌、遭遇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等问题,引发学生积极讨论,深入思考,引导同学们主动远离不良行为,正确处理同学关系,妥善处理同学矛盾,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有效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提高了未成年人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两所学校的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今后将更加自觉地学法、守法,争做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撰稿人:柯冠宇,审核人: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