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这一举动不仅表明我国正在以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护航未成年人的成长,也表现出党和国家期盼着我国的儿童能够在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作为保障全市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服务事业单位,在省民政厅“辽蕾计划”的全力支持下及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沈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携手于洪区民政局和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于近期分别在于洪新城第一小学、北李官小学、东平湖街第一小学针对640余名在校师生开展“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系列活动,三场活动均得到了在校师生的认可和欢迎,学校分管领导表示:“希望市未保中心可以多在学校中开展类似活动,以此提升在校学生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图一:律师为在校学生开展法律宣讲)
活动中,专业律师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年级的学生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律宣讲。对于年级较低的学生,律师主要以法律知识普及和介绍真实案例为主,维护低年级学生基本权益,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针对高年级学生,律师主要以案例互动的方式,让学生们参与到实际案例分析中,实际体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则。除此之外,市未保中心还为参与活动的学生们带来了《未保法》图解手册和市未保中心的宣传扇子。

(图二:市未保中心工作人员给同学们发放图解手册和扇子)
通过本月的3场法律普及和宣讲活动,让参与活动的学生们意识到:作为一名青少年,不仅要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更要用规矩来约束自己和周边人的行为。同时,市未保中心也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普及和宣讲活动,推动学生们在和谐的环境中团结起来,共同抵御不良行为,共创美丽校园环境。

(图三:学生们积极参与互动)
(撰稿人:郭鑫羽,审核人: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