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延迟劳务派遣年度报告时间的通知 2025/03/25 4.7k 阅读 403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我市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首次实行“网上办”,鉴于前期系统调试等原因,经研究决定,延迟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年度报告时间,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5年3月31日调整为2025年4月20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