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延迟劳务派遣年度报告时间的通知

2025/03/25 4.7k 阅读 403 点赞

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我市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首次实行“网上办”,鉴于前期系统调试等原因,经研究决定,延迟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年度报告时间,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5年3月31日调整为2025年4月20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